一直以来,西班牙政府在“老板居留”的审核方面非常严格。由于没有专门从事“老板居留”审批的移民官,因此很多移民以个体户身份递交的居留申请,最后都被政府拒绝了。针对这一点,西班牙移民个体户协会向政府递交了他们的抗议,他们认为,政府未经仔细审查,就将大批移民的“老板居留”申请拒绝,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正是因为移民个体户协会的不懈努力,鲁米终于决定采取措施,成立这样一个专门审查移民“老板居留”申请的小组。
根据现行的《外国人法》,那些想要在西班牙拿到“老板居留”的移民,可以有以下两个途径得到身份。首先,对于那些还没有到西班牙的移民来说,他们可以在各自国家的西班牙大使馆和领事馆递交申请。大使馆和领事馆在接到这些移民的申请之后,会将他们的材料发回国内,然后由这个小组负责审核。一旦这个小组审核通过,那么移民就可以得到大使馆发放的工作签证,然后在西班牙得到工作居留。而对于那些已经在西班牙的非法移民来说,他们可以凭借“社会融入”和“工作融入”这两条,得到“老板居留”。与一般“融入”不同的是,想要申请“老板居留”的人,可以用自己公司的资料代替工作合同。也就是说,他们以自己雇用自己的身份来证明在西班牙有工作。当然,除此之外,他们还要满足两项“融入”政策的一般条件:即没有犯罪记录,“社会融入”者在西班牙已经居留3年,并且与西班牙人或者在西班牙居留的外国人拥有亲属关系;而“工作融入”者则必须在西班牙居留满两年,并且其中有一年是在工作。
根据移民个体户协会掌握的资料,目前西班牙以个体户身份申请居留的移民人数并不多。以今年1月1日到9月30日为例,在这整整9个月当中,政府一共只收到了828份“老板居留”的申请,其中哥伦比亚人占了109份,阿根廷人占了101份。除此之外,中国人和摩洛哥人申请“老板居留”的人数也相当之多。
此外,西班牙劳工部还公布了自从“融入”政策开始生效以来,以这种方式申请居留的人数。截止到10月份,劳工部总共收到了5000份“社会融入”的申请,“工作融入”的申请则为43份。而从今年1月1日到9月30日,西班牙政府一共向移民提供了142842份工作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