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要求我们在全社会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文化。文化是制度和秩序的基础,它通过知识体系、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保持社会的认同,形成社会的共识,影响人们的行为。文化是无形的,无所不在、无时无刻不在发挥作用。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文化的核心,就是要形成“崇尚创新精神,尊重知识产权”的理念。在全社会建立和形成这样一种健康积极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这对于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为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崇尚创新精神是知识产权文化生长和延续的前提。崇尚创新精神就是要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宽容失败、学术民主的精神,就是要使全民具有对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认同,就是要使崇尚创新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尊重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和发展的目标。尊重知识产权就是要形成一种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权利、遵从公益的社会风尚,就是要建立一种产权化的智力成果是智慧财产权的价值观形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意识。
20多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在整体上有了较大的提高,对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理解也在逐步深化。但是,对知识产权认知性的提高并不意味着“崇尚创新精神,尊重知识产权”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中华文化既有鼓励创新、尊重知识的丰富内涵,也存在保守、中庸、隐忍、循古、重义轻利、窃书不为偷等陈腐的观念。这些陈腐的观念,与创新、开明、交流和尊重权利的现代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是相悖的。这就使我们这样一个具有悠久发明创新传统的文明古国,在人类社会已经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仍然存在着与创新热情和实践勇气格格不入,盗版、假冒和侵权屡禁不止等问题。培育和发展“崇尚创新精神,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就必须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汲取和融合世界现代文明的成果,同时,要吐故纳新,革除不利于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思想观念。
促进形成全社会“崇尚创新精神、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首先,应当着力于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法制观念的树立和道德标准的培育。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意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形成公众对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深刻了解,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严厉谴责,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予以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的社会环境。其次,应当着力于公众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实践中,要积极探索提高社会公众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有效措施,为创新活动提供有益的资源和保障,在社会上形成一个更广泛的创新群体,使其在创新活动中具有更加饱满的创新热情、更加科学的创新方法、更加熟练的、对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资源的运用能力。第三,应当着力于处理好知识产权制度下的各种观念和思潮的冲突与协调。要在承认和理解不同利益群体具有多维价值取向的前提下,协调和处理好传统依赖与制度创新、尊重私权与兼顾公益、团队合作与个人彰显、现实利益与持续发展、诚实信用与惟利意识等关系,使一切有利于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培育和形成的文化和价值观念,都能够得到均衡、合理地发扬和成长,从而形成一种具有包容性和多维性、积极开明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使知识产权制度在一个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及重要性全面认可的文化土壤中有效率地运行并造福于社会,使和谐的知识产权秩序成为和谐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之振兴,在于自主创新;国家之强盛,在于自主知识产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知识产权的消费者、受益者或创造者。因此,知识产权制度的良好运行,依赖于全社会在共同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下的努力与合作。
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已经到来,谨祝愿承载着现代文明的知识产权文化,在中国这片文化底蕴深厚的土壤中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
中国知识产权报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