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制定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正在成为美、日等发达国家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目前是否有必要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如何制定和实施自己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已经引起我国各界的广泛关注。6月7日~8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座谈会”在京举行。来自社会经济学界、
法律界、知识产权界、科技政策界、
企业界的数十位重量级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呼吁我国要积极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并就知识产权战略的定位、知识产权战略的范围、领域和知识产权战略的环节等问题发表了具有理论价值和操作意义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许多国家提出了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并把它作为振兴本国经济,增强国际竞争能力的重大举措;知识产权保护已日益成为跨国
公司争夺国际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挤压竞争对手的重要战略和策略。今年1月,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专利工作
会议上正式提出大力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此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开展了研究。
许多专家认为,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通过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培育和发展核心竞争能力,是时代的要求。
知识产权战略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四个环节,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这个角度看,首要是大幅度提高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实施能力,也就是产业化的能力,不能仅仅把知识产权战略简化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一手抓合理有效保护,一手抓我国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这个能力建设包括避免侵犯他人权利,维护自身权利,敢于和善于应对纠纷。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政府应着重解决全局性、制度性、体制性和政策性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郑成思强调,在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时一定要致力于对策性的研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应当特别注意知识产权
法律知识的普及,而且也应当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制度设计。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牛文元指出,知识产权战略包括推进知识产权的产生、严格知识产权的保护、加速知识产权的流转、健全的知识产权制度等四大支柱。从知识产权战略的定位上来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定位要上升到国家的第一战略储备。对此,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薛澜则认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不是简单的从属关系,二者之间如何协调,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他还指出,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应当包括知识产权的所有环节,而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也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专家们也特别强调,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一定要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杨瑞龙认为,就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而言,不仅要强调知识产权保护,更要鼓励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国家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