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围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宏伟目标,全国上下、各行各业纷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作为自主创新重要支撑点之一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率先起程。
就在此次会议之前的2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如何发挥知识产权作用促进自主创新进行在线访谈,提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将于年内出台;同一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就我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动等情况进行了介绍,引起网民强烈关注。种种迹象表明,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征程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已成为国家极力推进的重点工程。
在最近国务院公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中,依法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作为配套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知识产权促进自主创新进行了明确部署。配套政策指出,国家科技计划和各类创新基金对所支持项目在国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按规定经批准后给予适当补助;切实保障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权益,职务技术成果完成单位应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依法给予报酬;依法保护非职务发明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保护是关系自主创新大业的重要工作之一,可以说,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自主创新。温家宝总理曾指出:“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树立我国国际信用、扩大国际合作的需要,更是激励国内自主创新的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就是鼓励科技创新。”
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保护和鼓励企业知识创新方面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国内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过专利,拥有自己商标的企业仅占40%。很多企业处在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的状态;企业普遍缺乏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经验,导致知识产权官司频繁发生。
可以想象,在知识经济迅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对高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正日益成为国际竞争和非关税壁垒的重要手段之一,成为各国处理国际经济、科技、贸易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就企业来说,企业之间未来的竞争将主要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对此,政府部门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更多政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自主创新;同时,坚定不移地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重要的是,必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自主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尽快建立全国性的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主体作用。
随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市场拼杀愈加残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已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可以说,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就不可能得到释放,这不仅关系中国的形象,更影响中国的自身发展,事关中国的国家利益。从这一点来说,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