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首页 > 创业必读 > 商标专利 > 商标 > 利用谐音也能作商标
 

利用谐音也能作商标

日期:2004-12-28 10:11:00  来源:
请您记住思索网的网址: http://www.4so.net  [加入收藏夹]

      “4好7”、“好要”这两个乍一看不知何意的词,近日被商家申请注册商标,而他们看中的,是谐音带来的价值。

  省商标事务所专家介绍,“4好7”商标是温州的一位叶先生注册的,按武汉话,其谐音为“是好吃”。而叶先生申请的商品类别正好是肉、鱼食品和腌制蔬菜等。

  武汉顶新医药公司申请注册的“好要”商标,则与“好药”谐音,该公司申请的商品类别为针剂、水剂、中成药等,该商标已拿到了商标注册证。

  专家称,其申请注册的药品商标不是“好药”二字,没有触及《商标法》“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禁用条款。“其实,谐音商标容易被核准”。  

 
 
热门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