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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拍卖:委托拍卖房产应理智定价

日期:2005-08-29 15:31: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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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拍卖,从过去主要接受法院、银行的问题房委托,到现在受个人委托的二手房拍卖,逐渐开始充当房产中介的一部分功能。和拍卖法院、银行物资相比,个人委托的房产拍卖对于市民来说更加实际,除了可以到拍卖场上去淘房子,也可以将自己的房产送上拍卖台。

  山东省青岛市拍卖市场二手房拍卖曾红火一时,许多精明的市民从中淘到了大大低于 
市场价的房产。

  然而自2001年起,个人房产拍卖业务大幅萎缩,从以前每月一次的个人房产专场拍卖会,到现在的仅作为其他拍卖会的一个附带项目。据了解,这主要是因为:个人房产拍卖还没有走入寻常百姓的意识中。而且,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接受拍卖房最大的困难来自经济原因。如果房产不具备转按揭条件,需要个人一次性付款,即便可以贷款,首付成数 也会较高。

  此外,在上海,个人委托房产拍卖也出现了成交率降低的趋势。据业内人士分析,目前,上海市个人委托房产拍卖的流拍率达50%至60%,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委托人的起拍价不合理。

  二手房拍卖采用价高者得的竞拍方式。通常,拍卖公司都会有专门的评估师对委托人的房产进行价格指导,以提高拍卖的成功率。一般情况下,为了吸引竞拍,起拍价比市场价低10%。但是,如果竞拍回合少,最终往往只能以起拍价成交。很多委托人担心“低开低走”,委托竞拍时,他们的心理委托价位往往偏高。竞拍人往往抱着“淘便宜货”心态 而来,起拍价格过高,便会觉得无叫价空间而不愿举牌。

  据此分析,首先是竞拍双方不同心态造成了流拍率大大提高。为此,在一些拍卖行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一旦委托人的委托单价比建议指导价高200元/平方米,拍卖公司或者不接受,或者按媒体广告价收取一定的公告费。其次,一些小型拍卖行往往为了拉生意,不论起拍价格高低全盘接受,也导致了整体流拍率上升。

  专家提醒卖房人,只有急于套现者和希望通过公开竞价出售房产的人,才适合走拍卖之路。如果委托拍卖,则应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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