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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海口出租车经营权只能以拍卖分配

日期:2005-11-24 13:58:21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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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今天明确表示,不会再以申请报废更新这样的行政审批手段,出让出租车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的分配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条件由原本的高出让金改为高优质服务。
  11月22日,本报第三版刊发了《申请更新出租车近3年没有回音/16家出租车公司状告海口交通局》一文,引起了读者对海口市十几年来出租车经营权分配方式变更过程的关注。

  据省交通厅公路运输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出租车经营权及其使用期限的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法规对其做出统一、明确规定,具体的管理和划定职能由当地的政府行使。因此,海口市交通局有权力代理政府对全市的出租车经营权进行分配。

  对于经营权使用期限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解释说,由于没有明确规定,按照目前的行业惯例,经营期限等同于出租车的报废期限,因此,出租车一旦到了国家规定的8年报废期限,就等于经营权使用期限到期,想要继续取得经营权,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重新申请。

  而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出租车经营权的分配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海口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海口市制定的《海口市出租汽车定线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出租汽车的营运号牌依然实行公开拍卖、有偿使用制度,不会有变动。出租车经营权应由政府掌控和分配,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不能说谁一旦取得了经营权,就可以以申请报废更新的方式长期占有。

  为何会因出租车的经营权问题产生如此多的纠纷,海南德赛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晖分析说,出租车经营权是稀缺的公共资源。对于这种资源,政府只有解决好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合理稳定的进入、退出机制及科学地划定经营期限等问题,才能实现政府、经营者和消费者多方共赢的格局。

  据了解,海口市出租车行业从1989年起步,1993年达到发展高峰,最多时全市拥有出租车经营企业105家,出租车4500辆,但1994年以后,出租车行业不断萎缩。目前,全市运营的出租车只有近2000辆。由于目前海口市的出租车运力已基本达到平衡,交通部门在短期内将不会考虑增加新的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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