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交通厅公路运输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出租车经营权及其使用期限的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法规对其做出统一、明确规定,具体的管理和划定职能由当地的政府行使。因此,海口市交通局有权力代理政府对全市的出租车经营权进行分配。
对于经营权使用期限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解释说,由于没有明确规定,按照目前的行业惯例,经营期限等同于出租车的报废期限,因此,出租车一旦到了国家规定的8年报废期限,就等于经营权使用期限到期,想要继续取得经营权,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重新申请。
而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出租车经营权的分配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海口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海口市制定的《海口市出租汽车定线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出租汽车的营运号牌依然实行公开拍卖、有偿使用制度,不会有变动。出租车经营权应由政府掌控和分配,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不能说谁一旦取得了经营权,就可以以申请报废更新的方式长期占有。
为何会因出租车的经营权问题产生如此多的纠纷,海南德赛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晖分析说,出租车经营权是稀缺的公共资源。对于这种资源,政府只有解决好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合理稳定的进入、退出机制及科学地划定经营期限等问题,才能实现政府、经营者和消费者多方共赢的格局。
据了解,海口市出租车行业从1989年起步,1993年达到发展高峰,最多时全市拥有出租车经营企业105家,出租车4500辆,但1994年以后,出租车行业不断萎缩。目前,全市运营的出租车只有近2000辆。由于目前海口市的出租车运力已基本达到平衡,交通部门在短期内将不会考虑增加新的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