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者一·接手企业
7290多万
这个楼盘接对了!
2006年元旦,郑总坐在自家茶楼临河的一角,看着平静的锦江水,心里有无限美意。书香门第(原江波华城)不到一个星期内3次拍卖式销售总共卖出7290多万,这意味着公司数千万的债权将马上得以兑现,至少会先兑现像模像样的一部分。郑总是成都联合中银实业有限公司的老总,在江波华城停工烂尾后,成都市政府停工办和成都中院经过考察,从重庆请来了建设烂尾工程颇有实力的中银公司。2004年,中银公司接了江波华城的盘进行复工,由此成为江波华城的债权人。
“我是真没有想到啊,174套房子,卖掉了150套,单价超出我估计一的大截,老百姓买到了房子比我还要高兴,拍卖现场还要给自己鼓掌。我们做房产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看到过这种场面,我心里真像过节一样。”2005年12月18日至24日,书香门第首批176套房子分3次进行拍卖式销售,郑总在拍卖现场饶有兴趣地看完了整个过程。像一个普通市民一样,他将每一套房子的起拍价和成交价记录得一览无遗,拍卖间隙,他不时地和旁边的竞拍市民攀谈。
“在重庆,在其他城市,我们都接过烂尾工程,最让我们揪心的是,工程完工后,法院处置方式不公开,或者完工后两三年还拿不到钱,我们是企业,经不起这样拖呀。书香门第完工后,法院要进行拍卖式销售,说实在的,我们心里没有一点底,不知道会处置成什么样。现在效果这么好,我们感到非常踏实,增强了我们接手其他烂尾工程的信心。”郑总表示,目前,受政府的邀请,他们已经着手成都的另一个烂尾工程。
受益者二·买房市民
3860元
这个房子买得值!
中银公司无疑是此次史无先例的拍卖式销售受益者之一,同时受益的还有买到房子的市民。
“3090元起拍价,每次加价20元。”随着拍卖师公布的单价,第一套房子在30秒钟内以3860元的单价花落王先生家。王先生表示,这个地段的房子目前已经在4000元/平方米以上,3860元非常值得。和王先生一样,前来竞拍的市民都以自己满意的价格拿到了房子。
“我们老百姓都很诚心买房子,这里位置好,交通也很便利,连此前最为担忧的国土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政府也帮我们考虑到了,而且还免费为我们办理各种手续,抑制炒房者,这比到一般的楼盘去买房要放心省心得多,烂尾楼又怎么样,政府、法院服务得好,照样就是好房子。”在拍卖现场,随处可以找到为拍卖式销售叫好的竞买市民。
关键词
为民·阳光
□怎样保证债权人权益?
□怎样最快实现资金回笼?
□怎样避免炒房者投机?
书香门第早已完工,一些房产的权属争议也已经理顺,该怎么处置,才能实现资产处置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这是2005年秋天摆在成都中院执行局面前的最大难题。
书香门第的174套房子要处置的消息很快被消息灵通的一些开发商知道了,他们找到执行局,开口就是“全部要,价钱优惠一点。”这也是处置方式之一,但最大的弊病就是价格太低。“多卖1000到2000万,对一个烂尾楼盘是很关键的。”执行局一口就拒绝了想得现成好处的开发商。
要不就找一家房产销售商卖房子?这虽然好,价钱可能也卖得上去,可是时间拖得太久。“卖3到5个月,不适合法院要求快速变现,兑现债权人的要求。”这个方式也被排除在外。琢磨来琢磨去,执行局王局长突然灵机一动,不如搞司法拍卖式销售,既解决了价钱低,又解决了时间久。这个提议赢来一片叫好声,但随即,庞大的工作量一股脑儿涌向了执行局。
拍卖式销售开全国之先河,没有先例可以参照,所有的事情都靠摸索,两位执行法官放下手头工作,找来一家专业的策划公司商谈具体事宜:从给房子编号,画出户型图,对房子单价评估,设置起拍价,如何交纳保证金,如何办理按揭,如何实现老百姓买房而不是炒房者买房,国土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从拿到钥匙开始计算等,执行法官都一一找到各个部门落实。
执行法官蒲红兵表示:“自从定了拍卖式销售以来,就没有过星期天,有时候晚上都在上班。”就这样,一份详实的楼书终于定了稿,里面20多页,没有一个字讲该楼盘如何漂亮美丽,通篇都是如果你要竞买房子,就怎么做。如何交纳和退定金,如何办理按揭,如何举牌,出了什么问题找什么部门,谁来负责解释相关内容。“连一个老婆婆都可以顺利买到如意的房子。”蒲法官自豪地说道。
司法拍卖式销售取得的巨大成功,吸引了大量的房产公司注目,兄弟法院也表示要来成都取经,而中央媒体更是组团来成都采访,希望拍卖式销售“成都模式”能给全国各地在处置烂尾楼方式上提供一点可以参考的经验。
经验一
因楼制宜一楼一策
“烂尾楼”问题全国各地都存在,到目前为止,成都中院成功清除法律障碍的涉诉烂尾楼达到20个。成都中院表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院处置执行财产应当优先采取拍卖的方式,这就为司法处置烂尾楼确定了主渠道。但是烂尾楼工程非常复杂,绝不是简单的一拍了之,因此,法院根据每一个烂尾楼的具体情况,探寻适合不同烂尾楼的不同处置方式,做到“一楼一策”。
成都中院执行局表示,目前,法院已经采用过5种方式对烂尾楼进行灵活地处置。一种是先拍卖后复工。这种方法适用较小的烂尾楼,尽快组织司法拍卖,产权变更后立即复工,像李家沱综合楼。第二种是主要债权人接盘复工。像上河城,该工程主要建设承包商铁二局享有3800万元的债权,法院裁定将该烂尾工程抵偿给铁二局,让其注资复工。还有一种是先复工后拍卖。主要适用牵涉的法律纠纷复杂,竣工后价值将巨大提升的烂尾楼,如江波华城、京都大厦。第四种是突破法律瓶颈力促复工。最后,就是探索司法变卖新途径。
执行局法官表示,比如华帝大厦,该烂尾楼的众多债权人中有的享有物权,有的享有债权,在分拆拍卖不可行的情况下,法院只能考虑整体拍卖,但是享有物权的债权人不同意,要求保留自己的物权,这就比较困难,法律规定物权优于债权,如果服从物权人的意见,工程复工遥遥无期。法院经过研究,最终决定整体拍卖华帝大厦,物权人从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还有精图大厦,法院委托拍卖3次均流标,在征求了债权人意见,决定对精图大厦进行司法变卖,如此重大标的,法院并没有变卖的先例,为此,法院研究制定了变卖方案和规则,还邀请债权人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最终,2005年11月22日,法院以高于3次流标价的价格变卖成功,精图大厦也将复工。
经验二
行政司法联动透明
除了讲求处置方式创新,“阳光执行”也是大家都非常看重的一环,拍卖公司的选定,不再随便指定,2004年9月,成都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确定了入围拍卖公司名册,每一个烂尾工程都通过公开摇珠的方式确定拍卖公司拍卖,登报公告并邀请主要债权人进行监督。被邀请前来对拍卖式销售进行监督的人大代表、守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守民表示,法院倡导阳光执行,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
虽然烂尾楼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但成都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多年来总结的经验表明,只要具备了3个条件,任何烂尾楼的处置将不再是难事。1、需要有实力的企业来接收,保障复工。2、用司法强制手段排除一切干扰,不让任何利害关系人来闹,为复工提供良好的环境。3、竣工后,要有政府政策杠杆强有力的支持。
在采访中,成都市政府停工办有关人士表示,我市烂尾楼2005年的清理处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清理工作逐步形成了完整的处置程序和成套的优惠政策,“一楼一策”和“行政司法联动”是最成功的经验。2006年,政府还将加大对未复工项目和再次停工工程项目的处置力度,做好已复工项目和已完工项目的跟踪和善后工作。
日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韬介绍说,为了使“烂尾楼”实现保值或超值处置,重庆市法院系统采取整体处置与单体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对具有较高潜质和吸引力的“烂尾楼”,采取单体处置办法,力争超值处置。对没有吸引力的项目或采取整体处置与单体处置相结合的办法,或采取优惠政策等办法实现保值或超值处置。随着一个个烂尾项目的盘活,长期缠附在“烂尾楼”身上的各种债务、纠纷等关系得以理清或处置,许多“烂尾楼”项目经重新包装和定位,开始焕发出勃勃商机,吸引着众多的投资者进入,昔日无人问津的半拉子工程变成了资金追逐的“香饽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