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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通涉及的会计处理(以上市公司为会计主体)

日期:2005-06-03 10:30: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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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流通涉及的会计处理(以上市公司为会计主体)

l 非流通股股东送股
n 不需要作会计处理
l 非流通股以净资产为依据直接流通,同时非流通股股东补偿或不补偿流通股股东
n 不需要作会计处理
l 以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
n 资本公积减少,流通股股东所持股本增加(借:资本公积 贷:股本-流通股)
l 非流通股缩股
n 股本减少,资本公积相应增加(具体金额为:非流通股股东缩股前后持有的股本之差)
l 回购非流通股(包括以股抵债)
n 先按回购数量减少股本,再按回购价格与面值的差额减少资本公积

全流通方案简单财务分析
l 转增股本方案
n 公司股本扩大,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下降
l 缩股方案
n 公司总股本减少,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上升
l 回购方案
n 公司总股本减少,每股收益增加
n 回购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上升;大于每股净资产,则每股净资产下降
l 其他方案
n 公司总股本不变,各项财务指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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